进项税跨年抵扣(进项税已抵扣忘记做账已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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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票超过一年可以抵扣吗

【法律分析】:进项税发票过期了是可以抵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等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进项票跨年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跨年认证入帐。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扫描认证是可以的。认证期限是180日。不受是否跨年度限制。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认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是还是可以入账处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外贸企业,进项发票跨年可以退税吗

不一定能退税,可以抵扣。

在2020年取消了进项发票效期一年的政策。进项发票指的是针对进项税额的发票,进项税额就是纳税人接受劳务或者是购入货物的时候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此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可以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也可以通过完税证明抵扣。

增值税发票可以跨年度使用吗?

可以。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80日内经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企业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不超过180天,就可以核定抵扣,不存在跨年度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度扫描凭证就可以了。认证周期为180天。是否跨越一年没有限制。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证明,进项税额不能扣除,但仍然可以入账购买的材料没有被接受并放入仓库,但对方已经发布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获得发票的时间延迟,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是进入账户,这种情况也存在,它是合理的。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已经发布了2010年1月1日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发票应发行之日起180天内的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后,报告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销售退回后,开具发票错的,应税劳务暂停和联营认证不属于发票扣款形式,发票情况但不符合无效要求的,或为退货和部分销售折扣,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红字,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区别不同情况,不超过180天就不能办理开具大字发票。

3.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跨年度入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增值税的支付期限分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或1个季度。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确定。不能按期缴纳的,可以分期缴纳。

拓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跨年使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如果经济业务发生在当年,发票是在上一年年底开具,在今年1月收到的,发票可以在今年1月入账。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跨年认证入帐吗?

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扫描认证是可以的、认证期限是360日、不受是否跨年度限制、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跨年度使用的,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如果经济业务发生在本年度,前一年的年底开具了发票,本年1月才收到,该发票完全可以在本年度的1月入账。

扩展资料: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认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是还是可以入账处理的。

如果购进的物资未验收入库,但对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开具,购进方取得发票的时间推后,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入账,这种也是合理的。

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条件: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进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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