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读书笔记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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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富论读书笔记6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国富论读书笔记600字1

  该书由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著,并被誉为“经济学圣经”,虽不能拜读到原著,但经过译本的阅读我还是对《国富论》有了点皮毛的认识,此刻就以自我感受较深的一方面记录一下对其的感悟。

  或许有人会说,《国富论》之所以能收到如此热烈的追捧,是人性本身的私利引起的,大家认为《国富论》研究的对象是经济,而经济的出发点就是利己心,但我要说每个人追求自我的利益是人性的一面,也是一种自然表现,而《国富论》能够经久不衰,更因为其资料的超前和作者恰到好处的遇见以及大胆的猜想。

  在论分工一节中,他提到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改善级生产力指向或应用所体现出来的技能、熟练性斗士分工的结果,并用一个简明的制针业例子完美的诠释了它。大家都明白针是个极小的东西,但其制造工序其实是十分繁杂的,如果只是由一个人将整套流程做下去的话效率只是十个人分开每个工序完成的十二分之一,同同是一样的技术工人,因为分工合理所创造出来的价值却差那么远。

  在亚当的分析中,原因有三:其一,一个人特定做某一种活后,熟练程度会相应提高,效率自然就高了;其二,省去了工人从一个工作转到另一个工作花费的时间,这个很好理解了,当一个人转入到一个陌生的工作环境中,肯定要花费必须的时间去融入;其三,当工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特定的一个工序中,就会激发他的潜力,创造出提升工作效率的辅助工具。以上论述清晰的阐明了分工之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性。

  从中我们也能够感受到,这其实跟我们平时生活工作中互相合作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每个人如果都是单独作战的话,效率也会低的可怜,大家都各自为营的话就有可能被人家各个击破,但只要联合在一齐的话就会实现一种蜕变,不一样的人在各个领域的天赋是有差异的,大家如果团结起来互相填补各自的漏洞,就将会构成一个强大的共同体,这其中欧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们这么多个国家联合起来发展,互相支援各自的困顿,各自分工合作,将自我的优势项目全力的发展,并补给给他国,而自我的劣势也由其他国家来支援,在短短的时间内再一次的崛起,成为了叫板世界的共同体,这不正好体现了分工合作的强大魔力?

  尤为惊人的是,亚当在几百年前就已经想到了这样的局面,他清楚的认识到,每个人都很自私,都为利益着想,但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聪明的人都会联合起来共同发展,团结合作、各自分工发展自我的优势,借用别人来弥补自我的短处,是大自然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些东西都十分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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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11月20日6时30分6秒,在朦胧的烟雾中,在千万同胞的期待中,我国的第一艘宇宙飞船最终成功发射。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又向未来近了一步,也更向科技发展的新时代更近了一步。

  17年后的一天,我正坐在舒服的沙发上,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这本《国富论》,竟情不自禁地把它与祖国的复兴之路结合起来。

  开《国富论》是苏格兰经济学家,哲学家亚当斯密的一本专着。这本专着共为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起交换,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再探究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书中总结了近代初期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批判吸收了当时的重要经济理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程做了系统的描述,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论代:从《国富论》中文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自由主义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是十分重大的。

  在我国的今日,脱离了计划经济也可是三十年,与英国将近三百年的自由经济意识还无法相比,东部开放的海城市还好,西部地区则明显的体现出落后,不但经济落后,思想也落后,表现命令不到绝对不作为的慵懒心态,与沿海开放区的那种创新思想大相径庭,这也是西部发展不起来的主要原因。所以思想不自由,不主动,就会落后。有人认为中国是一个难以创新的国家,可是少年强,国则强,少年弱,国则弱。中国没有因为别人的评论而放弃自我的梦想,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梦。因为它深信,只要努力,就会成功,只要不放弃自我的信仰,就会成功。就算失败了也要再爬起来,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梦。就好像每个人都能够仰望星空,心光洒在每个人的脸上照亮更加丰沛的人生,也照亮更加灿烂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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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富论》是一本怎样的书呢?雅各布·维纳曾指出,“好的教科书的功绩在于对理论的综述、生动相详实的说明,以及把仅有学者才能明白的材料以简明易懂又系统化的方式进行重新表达。”按照这种定义,加文·肯尼迪认为:《国富论》不是一本经济学教科书,也不是现代经济学家心目中的那样经济学理论著作。

  《国富论》的全称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它是以英国为案例的个案研究,体现的是亚当·斯密的世界观在更为宏大的历史上的应用,如:是什么原因使得英国经济在缓慢而稳定的增长中出现了持续改善的迹象;如果改变了对待同邻国和北美殖民地的国际贸易问题的政治立场,英国经济能够好到什么程度;与此相比较,是什么妨碍了它,使它不能做得更好,等等。

  《国富论》有五编构成。在第一编和第二编中,亚当·斯密追踪了社会从人类最“粗野”的时代(狩猎时代,以北美的印第安人部落为代表),最终发展到“商业”时代(经过劳动分工获得发展,而劳动分工实际上是由人类“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商品交易”这一习性引发的)历史情形,这是亚当·斯密阐述政治经济学时的主要特特征。他解释了市场的基本活动,解释了货币的演化如何促进了已存在的交换方式(并在必须的时间地点促进了被市场程度所限制的劳动分工),解释了那些商业合作维持生计的人们之间的关系,也解释了他们分享共同劳动所得的不一样方法。

  《国富论》的中间部分(第三编和第四编)篇幅较长。亚当·斯密批评了一些错误观念并将其概括为“重商主义的政治经济思想”,并说明了它如何扭曲、妨碍和阻挠了本来能够实现的增长,从而减缓了繁荣富裕的传播,让社会,尤其是社会中最贫困的人付出了实实在在的代价。

  《国富论》的最终一个部分(第五编)探索了什么样的政府行为和政府干预(如国防、司法、公共工程和公共机构,还有维护君主尊严等)适合于激发经济的增长,其中包括对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和宗教机构进行投资,以及设计何时的税收体系。

  《国富论》总体上强调的是经济增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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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密《对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一书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各个不一样侧面详细而严谨地论证了如何增加国民财富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繁荣。他采用了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础的宏观分析方法,综合了人性论、法律与政治理论及经济思想理论的分析视角,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

  由于《国富论》蕴涵了诸多的经济学理论和实践分析方法,并提出了经济学原理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和政策实施意义,本文仅对自身感兴趣或自认为有异常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部分理论进行表述和评点。为避免打破原书的逻辑思维结构和思想脉络,本文以《国富论》(谢祖钧、孟晋、盛之译,国富论----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一版)所列章节目录为序作以择要。

  (1)斯密认为,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必须随每一个国家的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长。而没有后者的增加,就不可能有前者的增长。而收入和资本的增长就是国家财富的增长。没有国家财富的增长,也就不可能有对劳动力需求的增长。在那个以农业为主导的时代,资本的增加引起社会资本总量的增加这一过程中,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劳动生产率得以不断提高,使得整个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总量在整体上大为增加。然而在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这种国家财富增长所引起的劳动力需求的增长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甚至还有减小的趋势。同时,在我国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在国民经济持续高涨的同时(那里仅从数字能够说明,至于这个数字的准确性和可靠度则另当别论,但还是能够得出经济快速发展的结论的,只可是是程度不一样而已),尽管有劳动力需求的很多增加,但国内的就业形势却日益严峻,失业人数逐年增加。当然,这其中有人口的增长快于经济的增量、劳动力素质与就业岗位不匹配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但至少也说明斯密的这一理论没有研究到诸多的外生变量,需作进一步的改善,以使其更具代表性和说服力。

  (2)斯密认为,资本在农村的利率总要比城市的高,这是由于农村金融市场规模不经济、借贷成本高、资金市场供不应求等因素引起的。资本在农业方面虽然对社会贡献最大(此刻已不能绝对地说是最大,用比较大的说法也许更适宜),但利润比较小,所以对农业方面的资金投入总是不能得到满足。所以,也就出现了农村发展的两难:问题:一方面是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缺口趋于扩大,一方面却是各种金融机构不愿意在农村从事放贷业务。以斯密的思维,能够经过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限制来发展农村业务,经过围绕时常利率进行自由浮动的适度高利率来弥补各种借贷成本,最终经过竞争者对市场的争夺逐渐回归到利率的正常水平,这不失为当前解决建设新农村资金筹集困难的有效途径,但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坚持利率的适度高的水平,不然可能会因为高的利率带来新的高风险,就适得其反了。另外,也可经过引导和规范而不是限制和取缔各种非正规民间金融、加大政府财政支农力度等措施来解决农村市场的金融抑制。

  (3)斯密认为,当一个人的资财,只能维持他几天或几个星期的生活时,他会很少研究从这笔资材中获取收入。他会尽可能地节俭消费,期望依靠自身的劳动,能获得一些收入来增补这笔资财。他的资财完全来自他的劳动收入。各国的穷苦劳动者大多过的这种生活。斯密经过分析资财的额度和可支配期限将其界定为生产性和生活性支出两部分,又将生活性支出按来源和用途细划为三种类型。这样,使我们对收入的认识逐步深化,更利于支配和使用不一样类型的资财,为之后人们树立了理财观念和收支计划供给了依据。

  (4)斯密认为,一个为了消费而借贷的人很快就会破产,而借钱给他的人通常也会后悔自我的愚蠢。所以,为了这样一个目的不论是借款还是贷款不管什么场合高利盘剥是不可避免的,对于双方均将不利。既然借贷的人多为穷人,放贷的人会提高利率(如高利贷)来弥补这部分风险,但利率提高的同时又增加了还贷的风险。这样就存在了一个悖论:不管是借贷者还是放贷者,双方都存在利益的流失和各种风险,高利贷却依然能够生存下来。我认为原因是高利贷的存在包含了诸多不正当的经济和社会行为,比如黑势力介入、借款者被迫从事违法犯罪现象等。

  由于当前我主要涉足的领域是农村的金融问题,所以对《国富论》中与此相关的资料进行了拜读和分析。第一篇和第二篇做了有选择的精读,第三篇是概要地阅读,第四篇和第五篇仅作大致浏览,尽管殖民地部分斯密做了最为详尽和精彩的论述,然而限于时间和篇幅,在此一一略过。上头的一些认识和观点纯属我个人的意见,期望教师和学者能够点出其中理解偏颇和谬误之处,以期更好地理解这本经济学的典范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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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谈了分工巨大作用之后,亚当.斯密开始探讨分工的原因。斯密认为,分工是由人类的“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的倾向造成的。”斯密指出,“由于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忙,大部分是经过契约、交换和买卖取得的,所以当初产生分工的也正是人类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也就是说,交易在先,分工在后。

  可是,在证明分工和交易的前后顺序后,斯密又指出,“人们在多数场合表现出的不一样才能,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到结果。”斯密这句话的意思是,分工产生了人们的不一样才能。人们出生的时候天赋才能差距并不大,人们在壮年时候表现出的在不一样职业上的不一样才能是分工的结果,就象我们平时说的,我们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被人画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前半句正是证明了斯密的话,而后半句我觉得应当改成这样说更为恰当-----由于不一样的人生在不一样的家庭,成长环境不一样,虽然在小时侯看不出明显的差距,但在7-8岁以后,由于不一样的人参与了不一样的分工----=即职业不一样,所以显现出了他们不一样的差异

  总结上头的两段话,得出结论:交易——分工——本事差异。

  那我们又产生了一个疑问,交易的原因是什么呢?按照斯密的逻辑,交易的产生是因为人们之间需要互通有无,互相帮忙。那么,人们为什么要互通有无呢?互通有无的意思就是双方存在一种本事差异,就是"我有的你没有,你有的我没有"。那么这种本事差异又是怎样发生的呢?只要是交换都是为了改善自我的处境,使自我活得更舒服体面,如果没有这点动机我们为何要交换?我们有过交换经验的人都明白,交换的双方都是为了自我的利益才产生了交换,而君子国有了市场,而经过市场的交换却是“利他”行为,这种动机显然是矛盾的。

  借用茅于轼先生趣味的例子,我们明白了亚当﹒斯密的理论为何是建立在人性自利的基础之上了,仅有人人自利,交易双方才能有均衡点,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分工起因于交换,所以分工的程度就要丛交换的大小来说几受市场的限制.斯密举了在小乡村里走20里路都很难找到铁匠,木匠和水泥匠,而农村的木匠不仅仅是木匠还是细工木匠,家具石等等,他们一人要会多种手艺.而他们在小乡村需要这么多手艺还挣不到很多钱,因为市场即需求少,相反在大城市,他们只需要会一种手艺,同时他们能够凭借这一种手艺挣到比在小乡村更多的钱!所以他们当然会选择在大城市.也就是选择大的市场!这是和人的利己心里分不开的!

  我读国富论会被斯密的思路所吸引,因为斯密用的都是一各个事例来说明他的理论很有说服力.但我一向在思考一个问题:因为最早的分工是应当是男女分工,男人和女人为了使自身不一样的特点得到最大的发挥,以他之强补己之弱.于是有了分工.可是这种分工的产生是在交易的前提下吗

  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文中精彩的部分或好词佳句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优秀读书笔记6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乡土中国优秀读书笔记600字1

  在读完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后让我体会到了乡土社会与一般的社会一样,社会与社会之间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费先生的看法是,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其实说实话,我个人认为城市人和农村人应当是没有差别的,城市人的先辈们,不也是从农村里走出来的吗,当代的社会,不论是少了这二者的任何一方,这个社会都无法长久,应为这二者应当是密不可分的。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所以,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异常熟悉,大家彼此之间往往都能很好的打成一片。可是,与由众多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解释的,因为大家在现代现代社会中生活久了总认为自我或许比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高一个档次。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我们应当认识的“乡”了。

  在“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并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并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研究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认为的确如此,文字的确是工具,因为人们之间增加感情或表达感情的方式并不是完完全全依靠于文字的,也能够经过自身的行为举止或者语言去表述,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并不只是经过文字去实现的,就是放到现代社会也是如此。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上是基本一样的。也能够说,现代社会的交际是从乡土社会中传承下来的。

  在文章中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格局里,费先生认为仅有“礼”才能够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很多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费老先生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格局,每个网格之间彼此存在着差异,同时也存在着交集。

  在“男女有别”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可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可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必须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并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缺陷的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与各种缺点,飞老先生在最终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对于欲望的解释费老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那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产生的,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现代社会往往是从某一目的出发的。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民族心理。虽然有人从思想方面排斥这种情结,可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传递的结果,是一种共通意识,不会因为部分人的意识的缺失和丢弃而不复存在,这只是为了经过民族的文化底蕴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从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分析。从而让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去了解什么才是社会,什么才是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优秀读书笔记600字2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云南乡村中,有一所聚集了全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的学府,名曰西南联大。在联大里教书的,都是各个科目的顶尖专家。费孝通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教授乡村社会学。十四讲的乡村社会学讲义结成册,就成了我手中这本《乡土中国》。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语言并不算是极佳的典范,逻辑性也有待商榷,可是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经过了七十年的沧桑变迁,仍然历久弥新。

  作者首先提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他说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而这一说法,即便是经历了改革开放、生产劳动力向城市显著迁移的当今,仍是正确的。新闻联播里总提到“走基层”,领导人走的便是农村农户小作坊小工厂,可见中国的基层便是乡土社会。城市里的人,多半也都是由农村迁移而来,他们的思维模式也具乡土性,总想去寻找土地。譬如说我的父母亲,他们便来自湖南的小村庄里,此刻在北京享受着城市的各种便利,却总想去整一块地种,喜欢去近郊的田野山区,最爱的大概是回老家吧。作者提到中国人具有以土地为根基的文化思想,一点不错,我认为这是因为土地给人安全感。此刻许多人期望在城市里买一套自我的房,明明只是租一套房能够省下更多钱、甚至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人们还是乐意住在一套完全属于自我的五十平米的小屋里,这便是因为安全感。这种对安全感的渴望,来自于农耕民族的文化根基。若是天天东奔西跑,住在蒙古包里的游牧民族,恐怕也不会这么地对“房子”有追求。鄂尔多斯能成为鬼城,除去规划的不合理外,游牧民族的文化也是重要的因素。蒙古族的人往往爱花大价钱买越野车,恐怕也是祖上遗留的文化基因吧。

  作者也提到了乡土社会是长老社会,也一点不错。在我的老家,人去世后,葬礼是异常重要的。乡下人办丧事,有很多习俗要遵循。有的人,儿孙都到城市去了,西去之后还能按规矩办事,便是靠着村里“长老”们的帮忙。该请多少桌,做什么菜,进行什么仪式,长老们都谙熟于心,他们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者。

  可是,国家发展到此刻,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早已不再是几亿人生活的唯一依靠,没有多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生活,农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也就诞生了“农民工”一词。领导走基层,见到的多数是留在村子里的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很少。农业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未来的逆城市化,则是我国步入发达国家的重要一步。所以说,乡土中国面临着消失的局面。当农业不再需要很多人拿着锄头牵着黄牛的时候,乡土社会也便消失了。

  如若费先生在此,必会哀叹传统的消失,而我却不这么认为。一方面,人类的文化是随环境、生产力而产生变化的。另一方面,人类的发展的方向是多元、高效,也即物理中的熵增焓减论。两相结合,不难看出乡土社会的慢慢消失是一种自然。就如同北京的城墙,当年梁思成先生竭力主张不要拆除,却还是被国家拆掉了。这其实很正常,我们的社会由君主专制转向民主集中,从封建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安能保留那象征封闭的城墙?政府最终留下紫禁城作为文化单位,选择在旁侧的中南海办公,与明人焚毁元朝宫殿相比,好得太多。

  有人曾表达过自我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我想闻一闻村口的垃圾,听一听村头老汉的争吵,我相信那必须是真实的”不错得很,村口的垃圾真的很脏很臭,裹同着牛羊鸡豚的粪便味,变质腐烂的猪饲料味,真实的无可附加。村头老汉的争吵也真的无聊至极,无非就是昨日你打牌少给了我两块钱这类事情罢了。乡土社会,绝不是什么梦想。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愿小国寡民,但那时没有工厂,没有汽车,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没有核弹头,也没有高效的农业技术,两千多年以后拥有这些的我们,自然对这个世界应当有不一样的期许。但不管怎样发展,乡土社会“无争”的思想,都会为世人所铭记,老子渴求的和平,也永远不会被人忘却。因为世界上,最宝贵的永远是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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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我是一个异常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十分应景。可是没想到这是一本异常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可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异常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比较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并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一样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并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十分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理解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可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本事。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十分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可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异常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可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可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十分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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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能够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先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我,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我的亲疏远近为出发,所以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他还认为,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构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因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这句话我也不一样意,中国自古就有:“国为重,家为轻”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说法,难道这不是中国人思想里的个人之于团队的要素吗?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那里的“利”是泛指对自我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我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我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我做好事,做表率,当人人做好了自我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到达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长久以来,人们总认为凡事要按惯例行事,却不曾想到要依法行事。乡土自身的礼仪和秩序有效的应付着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可是并不决断于个人专断的权力,或者呆板的法规条文,秩序的维护者是漫长的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传统,以及在此传统中为人们所认同的风俗、人情、习惯、礼仪等等。所以我认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要得到发展,必须先改变人们的思想,树立法治观念。

  费老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我十分赞同他的观点,中国乡土社会的梦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梦想。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还谈到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可是费老认为不应当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礼貌生活当然不甚了解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一样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可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能够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这使得乡土社会对文字的依靠性大大减弱,并且人们通常认为应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准确。

  总之,中国此刻正处在转型阶段,是一个现代性与乡土性矛盾着的国家。中国的法制化还需要努力,很艰苦的努力,中国要进行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处理好乡土性的问题。加强人们的规则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推行依法治国,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必须要应对的事情,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思考。这也是读完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我能想到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有这太沉重的历史积淀和礼貌传统的国家实现法治社会所要做的最关键的一面。

  乡土中国优秀读书笔记600字5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十分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可是,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明白、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那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那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头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并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构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此刻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齐,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靠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能够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

  是最初的发源、基层,之后扩大到不仅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靠。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头不知多少代一向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向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构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构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那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头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此刻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头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必须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样流动,所以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能够合作,但都自我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很多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一样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一样。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一样。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样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向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十分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所以,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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